福州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位于闽清县坂东镇塘坂村鹭建别苑一期、二期项目进行竣工规划核实,经我局对该项目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进行审查核对,项目中顶层玻璃雨棚变更为钢筋混凝土雨棚;外墙窗户栏杆由室内变更到室外;外墙顶层线条由一条变更为两条;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拟同意该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9日,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2378289,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行政服务中心12层,闽清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邮编350800)
附:竣工图纸
1、若对本公示内容不明确的,可向我局查阅。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