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60号)及《闽清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梅财(建)指〔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72.98万元(其中: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66.72万元,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6.26万元)。
1.农村客运补助资金266.72万元(按农村客运总座位数18094座进行分配,平均每座147.4元)其中:福州闽清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营月座位数3743座,计551718.2元;福建省闽清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月座位数10868座,计1601943.2元;福建闽清华晨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月座位数3483座,计513538.6元。
2.出租车补助资金6.26万元,其中:福建闽清昇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在册月数153个月,按总在册月数进行分配为:福建闽清昇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6.26万元。以上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如有疑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至闽清县交通运输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591-22352168。
闽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