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方案》(闽自然资发〔2019〕118号)和《福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细则(试行)》,经自愿报名、资质资格条件核对筛查,新增1家符合我县“多测合一”准入条件的测绘机构,现将新增测绘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闽清县“多测合一”新增测绘机构新增名单(202204增)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