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0年12月下旬召开闽清县居民生活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5名。
1.消费者6人,委托闽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
2.经营者和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各1人,委托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人,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
二、听证会设旁听席5名。
有意参加旁听的市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向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报名,额满为止,报名电话:22355305。
三、听证会设记者席2名。
申请采访的新闻记者可通过电话向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报名,报名电话:22355305。
四、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
五、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应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居住地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联系人:吴晓玲,联系电话:22355305。
特此公告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