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养殖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2个项目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种业〔2024〕5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5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请推荐符合本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的养殖企业积极申报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直接补助经费。
附件:《2025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
2025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
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2个项目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种业〔2024〕5号)精神,制定了《2025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项目主要是加强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开展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提高保种效率,挖掘该地方品种种质特性,进一步促进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开发利用,为品种创新及产业发展提供基础。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种场要建立闽清毛脚鸡保种核心群1个,其中基础母鸡500只以上、公鸡60只以上,家系30个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主要围绕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调查、收集,种群培育、更新,遗传材料采集保存,生产性能测定,保种效果监测,系谱档案记录及品种登记,保种场基础设施维护与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宣传,专家指导服务,饲料、兽药、疫苗等,有效实现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
三、申请条件
一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场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禁养区;二是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报单位已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设施农用地备案);三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国家闽清毛脚鸡保种场。
四、补助标准
补助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全县申报数量1个,每个补助20万元。
五、申请程序
承担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单位于2024年3月上旬和9月上旬填写申请,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单位对申请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当地乡镇政府对申请材料应认真审核,对申请材料合规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六、验收
验收标准为项目承担单位建立闽清毛脚鸡保种核心群1个,其中基础母鸡500只以上、公鸡60只以上,家系30个以上。县农业农村局于3月、9月分2次组织验收组实地察看验收并公示,对2次验收均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应及时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七、加强资金管理
项目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任务目标开展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严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严禁套取、挪用、截留、拖付补贴资金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闽清毛脚鸡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直接补助第_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