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级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1-03-0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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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来源

《福州市农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五新示范推广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8〕6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8年五新示范推广项目资金12万元,现根据资金结转情况,于2021年继续根据《福州市2018年市级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内容

1.新品种。重点是适应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优质、高产、抗逆的农林作物新品种,反季节、珍稀贵等特色作物新品种,畜禽良种纯种。

2.新技术。重点是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业种植、养殖先进实用新技术,农林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新技术,重大病虫害快速诊断、综合防控技术,优良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污染治理技术,废弃物质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

3.新肥料(饲料)。重点是安全无污染、无公害的新型高效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及饲料安全配制和使用技术。高效、低残留、节本增效的各种新型化肥、缓释控释肥料和生物肥料新产品及科学施肥技术(不含商品有机肥)。

4.新农药。重点是对人类安全、环境生态友好、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化学农药(兽药)及生物农药。

5.新机具。重点是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所需的各类生产的机械,以及新型农副产品加工、运输等农用机具,特别是发展功能全、技术含量高、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性能良好的农业机械。

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广示范内容,在示范基地设立五新技术推广示范标识牌一个。

三、申报对象、补助标准、截止日期

1.申报对象为本县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全县补助2个示范实施主体,每个主体补助6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3. 截止日期: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6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推荐:项目单位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行文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单位要如实填报《2018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附项目实施概况、效果、生产示范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用A4打印,装订成册,截止日期内上交县农业农村局。

2.审核拟定: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本指南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局务会议研究拟定项目实施主体2个并公示。

3.实施与验收:县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项目实施过程由项目小组全程跟踪指导,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提请验收,由项目小组组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陈孔长        

电话:0591-62300721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