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橄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0-06-10 15:3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梅城镇、梅溪镇、东桥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推进闽清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橄榄)建设,根据《福州市农业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榕农产[2018]119号)和《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第二批福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 [2019]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现代橄榄产业园的实际情况,请有关乡镇政府组织园区内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橄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建设内容

2020年闽清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橄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园区内(梅城镇、梅溪镇、东桥镇)现代橄榄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鼓励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生产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现代橄榄产业园的建设目标及主要补助内容:

1.建设目标:.2020年,橄榄连片规模1100亩,辐射带动5000亩以上,果园排灌系统、果园道路等基础设施趋于完善,采后商品化处理、加工和冷链物流系统齐全配套。园区产值明显提高,成为高标准橄榄集聚发展的示范引领区。.果园物联网设备得到推广应用,核心基地的水肥一体化或滴灌应用率提高,果园装备水平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成为橄榄栽培技术先进、基础设施完善、农业“五新”普及应用的集成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三品一标”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初步构建,果汁饮料等产品有一定开发,初步建起橄榄水果产业三产融合发展的先行区。.园区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化肥“双减”技措普及应用;50%以上的水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农资经营企业纳入省级农资监管平台管理,成为水果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示范区。

2.补助内容:

果园基础设施建设;

产品加工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绿色防控体系;

科技试验及产品研发;

其它。

二、申报主体和扶持标准

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建设时间从20207月——202012月底的项目内容进行补助。项目主要由产业园园区内的以橄榄生产经营主体承担,建设项目总补助100万元,每个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市级补助资金,且补助不低于10万元,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重复补助。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于630日前经乡镇推荐,向闽清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农业专家评审合格,拟定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拟定方案经闽清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并报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系人:林光,联系电话:0591-62300751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0年闽清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 2020年闽清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闽清县农业农村局             闽清县财政局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