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闽乡振综[2022]36号),经闽清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闽清县农业农村局(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936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22332110 mqxnb111@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