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包车运力终止经营

旅游包车运力终止经营审批业务现已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针对旅游包车车主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络提交申请,完成业务预审办理。

概述

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申请对象

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机关。经营期限届满,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申请说明

旅游包车运力终止经营审批业务采用网络申请的方式。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旅游包车运力终止经营

①《客运班线或旅游包车运力备案变更申请表》

②经办人身份证件(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件(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④客运标志牌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6-50号窗口

相关事情

政策文件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3号)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734809.htm

 

咨询热线

县本级: 0591-22378736(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0591-22332255(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夏令时14:30-17:30))

            

常见问题

需不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

要的,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加盖申请单位公

章。如该证照已列入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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