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补发结婚证,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当事人应对登记情况做出书面说明。
推算补领结婚证的法定婚龄有一个分界线,1981年1月1日。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20岁、女18岁;从1981年1月1日起,第二部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22岁、女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