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6:01 | 来源:闽清县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住建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住建局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邮编:350800,电话: 22332148,传真:22339893,电子邮箱:jsj2233214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4年,住建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6条,其中,主动法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条。环保产品质量等监督检查情况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数7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条,规划计划1条,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条。2024年住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政府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通过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三)平台建设情况

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日常的督导、等各个环节的总协调。

(四)监督保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时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五)2024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设有“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住房”等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依据公租房审核要求,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工作,今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5条。

2.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每个涉及领域栏目内都包含有行政执法相关记录和结果公示,设立“权力运行”专栏共

3.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设有“财政资金”专栏,发布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其他财政资金等方面内容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与不足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部分领域的公开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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