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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0100-0100-2017-00002 | 文号 | 梅建〔2017〕38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17-02-16 |
标题 | 关于印发《闽清县住建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
索 引 号 | FZ10100-0100-2017-00002 | ||
文号 | 梅建〔2017〕38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17-02-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闽清县住建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闽清县住建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已经局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6日
闽清县住建局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为认真履行闽清县住建局各项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树立“务实、勤政、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到: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照客观规律办事;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效率效益效果;
3、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追求优良工作作风;
4、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5、依法行政,清正廉洁,营造文明正派氛围;
6、深入实践,调查研究,牢记宗旨服务意识。
二、工作职责
(一)住建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管理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参与全县建设项目的规划与施工管理工作。
2、参与国家和省在本县建设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等工作;负责本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
理等工作。
3、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执法、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所辖区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发证;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招投标代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报批;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4、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实施、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重点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核;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全县风景名胜区和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国家、省和县级的风景名胜区设立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含街、区、镇、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5、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县城供水、节水、排水(排涝)、燃气、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
6、协助指导全县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县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实施、建设和试点工作,推进集镇和村庄建设改革的发展;指导农村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7、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级上报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奖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8、负责本县建设科技管理工作,制订本县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其推广应用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0、制订全县建设系统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和管理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11、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职责
1、人秘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催办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事项的实施;负责公文拟制与收发、通讯、印章管理和机关值班安排;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组织编制全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按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制订本单位财务计划,实行会计监督,综合管理行业各项资金;管理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开展“职工之家”活动,增进基层工会活力;负责劳动保护工作和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2、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开发区规划和总平面布置图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指导县城规划区规划执法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提出土地储备和开发地块的选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公、私建设的规划审批,组织规划验收;负责全县危旧房改造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县城地形图测量与更新。
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协助乡镇编制乡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执法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县小城镇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参与各乡镇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3、建筑工程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县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实施监督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筑执法、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建筑工程质量、造价管理等方面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资质和建设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和处理工程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建筑节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的管理;负责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县建设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公用事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用事业方针,负责县城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及公共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做好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排涝)、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
5、住房保障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和措施,制定我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指导全县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管理制度
职工守则
一、不准散布有损党、政府和单位声誉的言论 ,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维护集体荣誉。
二、不准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要遵纪守法,勤政高效。
三、不准违抗上级决定和领导命令,要服从工作安排,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四、不准隐瞒问题,隐瞒过失,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五、不准吃、拿、卡、要、收受贿赂、贪污腐化,要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六、不准以公谋私,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要秉公执法,一心为公,不徇私情。
七、不准挥霍公款,浪费集体资源,要树立节约节俭的优良品质。
八、不准泄露工作秘密,要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九、不准对来人来电敷衍推脱,蛮声横气,耍态度,摆架子,要谦虚礼貌,热情待人,积极主动地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
十、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要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
十一、不准迟到早退,脱岗旷工,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十二、不准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手机看电影、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十三、不准参与迷信、赌博活动。
行政会议制度
一、局全体会议由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组成,涉及议题的有关负责人参加。
三、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局下属单位负责人根据会议需要参加。
四、局全体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或主持。
五、对各种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方面坚决执行办理。
六、无论何种形式的会议,都要严格会场纪律,不得迟到,开会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保持会场肃静。
七、要认真做好对会议的记录及会议记录的保存和会议内容的保密工作。
八、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一律不准借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向局长或召集人直接说明,不准捎话和关闭手机。
机关考勤制度
一、机关上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上班时间后考勤管理人员到各岗位查看,出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并记录保存。
二、职工不得以外出办公事为由不打招呼,如外出办事,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
三、职工因病、因事请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请假单向办公室申领。
四、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局长签注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五、凡请假者,必须安排好工作,假满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
六、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在有关人员签注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保存。
七、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视为旷工。
八、考勤统计由办公室负责。
首问责任制度
外来人员来局办理工作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解释、联系。否则以失职论处。
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不允许出现解答不全、不透等情况。
服务承诺制度
1、在健全承诺内容上要根据本机关业务工作重点的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补充完善服务承诺内容。在制定承诺标准上要实际、实在、实用。对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时限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实行量化管理。在落实承诺责任上要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承诺必践、违诺必究。
2、在服务工业企业、创优发展环境工作上要求严格做到:
(1)凡工业企业反映问题,局工作人员必须实行首问责任制,并落实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处理问题。
(2)凡工业企业建房审批,只要具备有关审批手续,限时办结。
(3)凡工业企业工程招投标,由企业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若需招投标的,将免费办理招投标程序。
(4)凡工业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限予以结完。
(5)凡工业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对已办理有关建筑手续符合监测对象的及时全面检测。
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服务承诺规定,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警告或变动工作岗位,违反党纪政纪者严格按规定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事项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结,在办理县委、县政府和局交办文件,必须在四天内(节假日扣除)回复,特殊、紧急的文件按紧急程序尽快回复,凡没有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凡法律法规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审批时限,并公布于众, 超过时限又无正当理由没有批复的,视为同意,应予补办手续;
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理时限,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科室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必须在二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政务公开制度
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职责身份公示,主要公示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 挂牌上岗、持证执法;
二是办公制度公示,科室公布、办事流程图、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罚款)项目及标准公布上墙;
三是实行人员去向公示(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办办理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说明;
四是实行收费许可制度,外出执行收费(罚款)业务时,要主动向收费(罚款)对象出示收费证、收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和执行人身份职责。不出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
五是公开单位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资金往来,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数据准确,每月编制资金平衡表,分管领导及报帐员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各种付款单据,要做到一经(经办)二审(审核)三批准(领导审批),严禁 “白条子”进帐。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工程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其程序是:先由项目管理人员签字,再由分管该项目的局领导初核并签字后,由局主要领导审签。
3、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市以外必须经局长批准,出差回来后及时填写报销凭证,并分别经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按财务审批权限呈局长审签后核报。
4、严格控制公款私借,机关干部职工因出差或遇特殊情况需借款,须书面申请,确定还款日期,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局长批准。
5、严格控制电话费开支,局机关电话话费统一由办公室按月向电信局结付。
6、限额以上办公用品由需求科室报分管领导,经局长同意,再由办公室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使用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
7、公费医疗经费报销按医保规定办理。
8、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由财务科、办公室登记全局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保管、转让(变卖)、报废等情况,并定期盘点清查,任何个人不得侵占单位资产。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严格派车范围。各科室、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派车时,须按规定程序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
2、规范车辆调度。因公用车,由用车人请示分管领导批准, 向办公室申请用车,由办公室直接通知司机出车。司机每天应做好用车记录(用车人、用车时间、去何地方办事等)。每月办公室对用车记录进行检查一次。
3、严禁公车私用。
4、未按规定请示批准而私自出车的,全部费用由司机和用车人支付,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对司机按每次扣发一天工资进行处罚,如发生事故,由用车人和司机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车辆保养维修须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报经局长批准,并填写好修车申请单,由司机、办公室主任、 局领导共同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方可有效。
6、除经批准外出,车辆必须停放在机关大楼内地下车库,不得露天停放,更不得停放在大楼外过夜。
7、驾驶员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将油耗控制在合理定额标准之内。
8、驾驶员必须精心爱护和认真保养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辆给他人开,确保行车安 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凡全年未发生责任事故者,年终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9、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服从调度。
接待管理制度
1、严格接待报批程序。公务来客接待一律由办公室根据局长或受局长委托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统一安排,并及时填写好接待单,在接待单上注明时间、地点、接待对象与人数及陪餐人员, 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2、严格控制接待用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陪餐人员,接待对象10人以下,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3、本着节约原则,接待标准视接待对象,严格按照《闽清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督查督办制度
一、纪检组长牵头负责督查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受局长的委托,检查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责任人对各项责任、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长批办、交办的各类事项的办理情况;上级督查指令和群众的投诉、信访等事宜,协调处理解决有关问题。
二、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检查人员负责将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在当日内登记送达负责人。
(二)对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办。
(三)责任人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局督查人员,到期未能办理的要说明情况。
(四) 局督查人员负责组织召开会议,逐项汇报审批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督查人员做好办结事项的建档工作。
公文办理规定
一、上、下级单位、平级部门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接收。
二、 一般性公文自接收之时起24小时内报局领导阅批。紧急公文应立即报局领导阅批。
三、来文经办公室签注后,交由局领导签批,按工作分工交分管局长传阅,传阅完毕后,由最后受阅领导交回办公室送达承办人或存档。
四、以住建局名义发出的公文,需经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签发;以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报党组书记签发。
五、 紧急公务可由办公室主任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编号打印,事后补签。
六、文件材料谁起草谁校对,不得出错;要确保及时准确发文、送达。
机关值班制度
一、机关节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科室负责人分组轮流值班制,具体值班安排事宜由办公室负责。
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位坚守,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值班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特别重大或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主要领导。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情,值班结束后,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学习活动制度
一、本单位学习活动分上级安排和自行安排两大部分,学习内容根据上级部署的学习任务,结合本部门业务知识,有针对性、计划性的组织学习。
二、学习方法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每周二、四晚上。
三、学习要求:
1、集中组织学习时,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建立考勤和学习记载,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按考勤制度请假。
2、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 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档案工作的业务学习,参加同级档案学会组织的档案学术交流活动,及时报送档案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三、协助单位领导宣传档案工作法规和规章制度,讲解档案工作要求,促使全体人员关注档案工作、参与档案工作。
四、做好本单位档案的立卷工作。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点,确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五、做好本单位档案的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原始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六、做好本单位档案的归档工作,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材料;保证归档案卷质量,做到分类、组卷、归档、装订、排列合理,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文件标题拟写、页号编写准确。
七、遵守保密规定,做好档案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提高安全保密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二、档案库房每天检查一次,做到门、窗、橱柜牢固无损,非工作时间将库房门、窗关严锁好,并切断库房电源。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放易燃物品,注意清洁卫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努力做到“九防”: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
四、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以确保安全。
五、库房内备有温湿度计,每天按时记载库内温湿度,并选择有利时机通风。
六、对破损、字迹不清等不易继续保管而又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裱糊和复制。
七、爱护室内一切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八、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在没有交接前,不得离职。
档案查、借阅管理制度
1.凡是查阅档案都应办理登记手续,凡需介绍信和有关证明才能阅档的,要认真验看有关凭证,按凭证上指定的范围接待阅档者。
2.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应办理外借手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延长借阅时间需另办理续借手续。
3.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得损坏和丢失,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带到公共场所,不得随意涂改、拆卷、划圈、眉批、增删、抽页、剪裁或污损,一旦发现上述情况,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档案工作人员对归还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核对无误后,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现有损坏、丢失情况,要依法查处。
5.对纸质已经发脆或珍贵的档案,一般不予外借,并要控制复印次数。
6.电话查询档案,只限查询一般问题,由档案人员代为查找并回电查询者,并进行登记,查询者要求将材料传真或寄往查询单位,必须凭介绍信,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7.借阅财会档案必须经财务科领导批准,由财务科兼职档案员负责查阅,如特殊需要可复制原件,但不能拆卷、涂改、抽页。
8.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9.查阅者利用档案后要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指示;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二 、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机要人员承办。各科室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三 、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四、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五天内处理完毕。
五 、本局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交办公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六 、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七、翻印、复印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翻印的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翻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和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印刷秘密文件、资料时,要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刷,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
九、机要人员和文秘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各科室必须交回办公室,由机要人员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
十、凡不宜公开的人事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十一、凡我局制发的密级文件、资料,需要提前解密的,由制发股室提出意见,送办公室主任审核,由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解密。
十二、发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稿件,凡涉及人事工作业务和引用内部统计数字、资料的,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涉密事项的审查工作。
十四、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对计算机信息技术设备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办法。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各科室的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管专用。
2、涉密计算机应当专机专用,如:财务的专用机。严禁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相连,与国际互联网相联的计算机不涉密,即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以保证系统的保密及安全,严防泄密。
3、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计算机系统,禁止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滥用,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4、计算机的维修、销毁。维修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或内部资料的计算机前,应彻底清除设备中的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不再使用的,要及时送县保密局。
5、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并定期升级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
6、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市局网发布信息规定,并严格按照上网发布信息审批制度审批后,由专人统一发布。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发布信息。
7、上网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禁止向外泄露网络参数和有密级规定的信息资料。禁止外来人员随意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设置新的用户名和密码。
8、通过互联网输出或下载有关信息时,必须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以备核查。使用电子邮件、下载软件和新程序前要进行检查,防止黑客等有害程序和病毒侵入。
9、使用联网计算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政治谣言。
10、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其他法规以及我局的相关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信访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信访条例》。
二、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处理问题。
三、严格遵循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对口负责的领导机制。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由办公室负责接待,要认真倾听,热情接待,详细记录。
2、传阅:凡重要来信、来访、上级交办、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阅,并依据领导的指示意见交承办人处理。
3、承办。
4、查处:承办人根据领导的批示,按规定期限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5、报结:所有信访件的处理结果,报分管和局长签批,以书面开式告知上访人,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要形成答复件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6、归档:信访处理件、信访原件、调查材料、领导批示、答复件等整理装订,统一由办公室归档。
五、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耐心、听记认真、答复明确,处理恰当,忌简单急躁,生硬粗暴,傲慢训斥。
六、定期催办、督办和检查信访案件的情况,认真办理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保证信访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七、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一些突出的问题或有可能激化矛盾的信访件,做好应急预案,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主要领导反映。
请示汇报和内部协调制度
1、请示汇报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原则进行,除特殊情况和领导交待外,一般情况不越级请示汇报。
2、一般事项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请示汇报,需要局里研究解决的问题,须用文字请示或报告,文字请示或报告统一由局办公室收转。
3、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科室与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4、系统内科室之间如在工作中有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由分管领导或局办公室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6、凡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善始善终落实,并及时反馈。
机关行政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局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原则秉公办事。
2、按组织程序执行公务,实行逐级负责制。一般干部向科长负责,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科长向局长负责,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不能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3、讲求工作实效,端正工作态度。全体机关和局下属各单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严守各自的岗位职 责、高效、务实、勤奋、敬业,做到办事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
4、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对服务对象做 到热忱服务、礼貌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粗暴”等现象。
5、加强行政公章的管理。行政公章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直接掌管,凡局机关内部一切行政公务 和各项业务报表以及与外单位联合行文需要加盖行政公章的,应经局长签发后才能办理。
6、加强内部保密工作,重要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有关属密级的文件和帐表资料不得向外泄 漏,如有外单位需要查询和检查文件及帐表的,必须先征得办公室同意后,对口科室才能办理。
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自律的有关行为和准则。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程序,经集体讨论 决定。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十不准”: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不准索拿卡要,刁难基 层企业和群众;不准收受礼品和礼金;不准私设“小金库”,座支挪用预算外收入;不准违反规定购置和使用通讯、交通工具;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 上级交办的事久拖不办,顶着不办;不准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准不经请假,擅自离岗外出;不准拉帮结派,闹不团结。
4、认真接待并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干部职工下乡出差,不准携带家属、亲友同行。不准住高标准住房,不准大吃大喝,不准索要馈赠纪念品。
6、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况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1、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对物资、设备的管理,严防财物被盗被毁。
2、坚持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重要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值班人员应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上传下达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3、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准超额库存现金或随身携带大额现金,到银行存、取款必须严格防范,确保安全。妥善管理印鉴。违反管理制度,出现现金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全部 由财务人员自负。
4、各办公室应做到人走门锁,下班时应收藏好重要文件、资料,关好门窗、电脑、空调、电灯、风扇等。不准随便把闲杂人员带入办公室。非本局工作人员不准配置办公室的锁匙,调离人员应及时交回。
5、注意用电安全,非电工人员不得擅自拆装电线、电器或超负荷用电。
6、严格门卫制度,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上、下班前后要关好大楼前后门 和楼道防盗门。早上 6:30 至晚上6:30 为大厅开门时间,对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要进行查问,并注意其行踪,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门卫要加强楼院夜间巡逻,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7、机关干部职工不得参与赌博、斗殴、嫖娼、卖淫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大楼内地面卫生实行分片干责任制,各卫生包干区坚持每周一大扫。
2、局机关各办公室坚持每日一小扫,确保其环境清洁卫生,整齐美观。
3、清洁工要保证局班子成员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场所的卫生清扫,做到 每日清扫一次,会议室开完会后应及时清扫,基本做到会后清理干净。
4、大楼内保持环境整洁,严禁乱停乱放,门卫负责管理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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