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索 引 号 | FZ10113-1300-2021-00009 | 文号 | 梅建〔2021〕203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7 |
标题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113-1300-2021-00009 | ||
文号 | 梅建〔2021〕203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9-2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工作的通知》(榕建质安〔2021〕14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专此通知
附件:《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7日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7日印发 |
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安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降低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子文(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林渊辉(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黄舵、卢贤容、郑祥坤、黄小升、陈昭坚、薛钟强、罗丹熙、余妃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报监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悬挑式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和高边坡等危大工程的日常管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项目危大工程台账并每月动态更新,在施工现场对危大工程上墙进行公示,按照规定履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以及交底程序,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会同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对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提高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方式。我局将统筹安排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四不两直、“回头看”检查等方式 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差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均记分排名前列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我局将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于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责令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及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