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7〕224号)要求,由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5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02,传真:22356559,电子邮箱:mqll35@126.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7〕99号)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在2016年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程序。共及时主动公开信息55条,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7年我局继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校验结果的公开公示,便于群众实时监督举报;密切关注卫计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监督,树立榜样,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闽清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指导我县各医疗机构完善公告公示栏,做好院务公开,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公布《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强化监督,推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提出——审查——公开——反馈”的流程;二是调整充实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一是利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要的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利用《梅城报》和电视台的“卫计之窗”发布工作动态。三是在本单位设立公告公示栏,对一些重大的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5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县卫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许可、医疗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等工作动态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还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医疗卫生计生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局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乡镇卫生院通过义诊、发放资料和医疗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解读政府相关支持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各类社会关注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历年累计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较单一,不够深入、细化。
2.由于人事变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经验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5 |
62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5 |
62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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