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6:00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统计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统计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解放大街55号华侨大厦二楼,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6662,传真:22356151,电子邮箱:mqxtj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历年累计134条。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条,历年累计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政务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准确和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依托“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公开更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畅通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渠道,及时对群众电话咨询、微信留言等进行反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工作,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舆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舆情在第一时间报告;对舆情涉及的内容,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把关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声,形成分工负责、责任明确的舆情应对处理格局。

  及时公开财政信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闽清县统计局部门决算》《2022年度闽清县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定期公开统计数据。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按月公布《闽清县2022年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满足社会公众的关注。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强化责任管理,实施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优化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统计信息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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