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1年闽清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以工作动态及时准确发布为亮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1年县水利局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水利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11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水利安全生产扶贫教育等方面情况类信息0条,突出公共性事件的应急预警信息0条,防汛抗旱情况信息0条,工作类信息2条,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信息5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数0条。
(三)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1年县水利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六要素”齐全、严格保密审查纪律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闽清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根据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规定,我局按要求修改原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二是定期(每周)通过市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以及依申请公开邮箱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邮件)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做到及时回应。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省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等内页材料以纸质形式报送档案馆。
(六)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建立健全闽清县水利局政务网信息发布和考核机制,充分依托闽清县水利局政府网站,综合运用“闽清水利”等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七)监督保障
一是人员队伍保障,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探索多重监督方式,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两大平台。同通过微信公众号与公众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丰富公开内容。
(九)2021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局坚持围绕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增进社会认同,提振市场信心。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我局负责同志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全文公开。
3.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设有“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等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主动发布关于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征地、项目建设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全面推广“一企一议”协调机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审批、用地、用工、融资等问题,及时公开协调问题、采取措施、进展成效等内容。
4.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5.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6.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重大风险的相关信息。设立“灾害事故救援”专栏,发布关于重大应急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预案;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设立“脱贫攻坚”专栏,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方面的内容信息,让社会更加了解我县扶贫的总体落实等情况;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设立“环境保护”专栏,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关于我县水环境质量、河长制信息等内容信息。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设有“财政资金”专栏,发布包含有本局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其他财政资金等方面内容信息。
8.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条例宣传解读,加强政务工作人员的学习,不断优化公开数量与质量。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形成“权力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多个专项子栏目的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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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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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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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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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4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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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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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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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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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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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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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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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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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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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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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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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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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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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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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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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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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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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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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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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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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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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不足;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不够严谨。
(二)改进措施
1.我局党组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2.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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