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4 10:26 | 来源:闽清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1]283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mqx.fuzhou.gov.cn/xjwz/zwgk/zfxxgkzl/)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63号;邮编:350800;电话、传真:22332141;)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2011年度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公开长效机制、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方便公众正确理解政府信息。

(二)、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好学习培训。按照 “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重点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加强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1年度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1条。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信息公开栏、梅城报和闽清电视台“水利之窗”等平台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1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分析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11年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阅。二是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做的不够,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办好每件事,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一是不定期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密切群众关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完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种公开信息的需求,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闽清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

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

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闽清县水利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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