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16-0300-2022-00016 | 文号 | 梅水〔2022〕189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7 |
标题 | 关于我县农村居民供水有无建立有偿使用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激励机制等相关问题的反馈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现将我县农村居民供水有无建立有偿使用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激励机制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供水点有无进行水资源论证及办理取水许可证相关问题反馈如下:一、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情况经规划审批, 2019年我县开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随着工程进展部分小水厂被大水厂替代,截至2022年10月,原204座水厂剩余191处(其中千吨万人水厂2座,千人以上水厂46座,千人以下水厂143座) 。二、县乡镇级水厂办证情况闽清水务公司、池园水厂、省璜水厂、白中水厂、上莲水厂、白樟水厂、金沙水厂等均按照有关规定已办证交缴水资源费。由于我省农业用水未征收水资源费,目前农村生活用水也不征收水资源费。 |
索 引 号 | FZ10116-0300-2022-00016 | ||
文号 | 梅水〔2022〕189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2-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我县农村居民供水有无建立有偿使用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激励机制等相关问题的反馈 | ||
内容概述 | 现将我县农村居民供水有无建立有偿使用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激励机制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供水点有无进行水资源论证及办理取水许可证相关问题反馈如下:一、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情况经规划审批, 2019年我县开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随着工程进展部分小水厂被大水厂替代,截至2022年10月,原204座水厂剩余191处(其中千吨万人水厂2座,千人以上水厂46座,千人以下水厂143座) 。二、县乡镇级水厂办证情况闽清水务公司、池园水厂、省璜水厂、白中水厂、上莲水厂、白樟水厂、金沙水厂等均按照有关规定已办证交缴水资源费。由于我省农业用水未征收水资源费,目前农村生活用水也不征收水资源费。 |
一、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情况
经规划审批,2019年我县开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随着工程进展部分小水厂被大水厂替代,截至2022年10月,原204座水厂剩余191处(其中千吨万人水厂2座,千人以上水厂46座,千人以下水厂143座)。闽清水务坂东水厂为县级水厂,是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龙头水厂。其他190座水厂为乡镇级水厂、村级水厂。
二、县乡镇级水厂办证情况
闽清水务公司、池园水厂、省璜水厂、白中水厂、上莲水厂、白樟水厂、金沙水厂等均按照有关规定已办证交缴水资源费。
三、村级水厂办证等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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