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16-0300-2022-00013 | 文号 | 梅水〔2022〕164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年延续取水换证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取水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天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部署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 (闽水函﹝ 2021 ﹞ 612号)文件中规范延续取水管理的相关规定。六、申请退出的水电站办理换发证情况说明2022年已申请退出的21家水电站,本次无需办理延续取水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但应在退出验收合格申领退出奖励资金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电站注销手续。4 .闽清县2022年申请退出水电站名单? ? (联系人:何宝强、林贵干? ? ? ?电话: 0591 -. |
索 引 号 | FZ10116-0300-2022-00013 | ||
文号 | 梅水〔2022〕164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9-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年延续取水换证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取水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天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部署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 (闽水函﹝ 2021 ﹞ 612号)文件中规范延续取水管理的相关规定。六、申请退出的水电站办理换发证情况说明2022年已申请退出的21家水电站,本次无需办理延续取水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但应在退出验收合格申领退出奖励资金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电站注销手续。4 .闽清县2022年申请退出水电站名单? ? (联系人:何宝强、林贵干? ? ? ?电话: 0591 -. |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天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部署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1﹞612号)文件中规范延续取水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延续取水换发取水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证对象
2017年办理的取水许可证,于2022年12月31日期满,需要延续取水,均应重新申请延续取水换发取水许可证。
二、换发证时间
1、从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三、延续取水换发证需提供的材料
1、延续取水申请书(纸质版2份);
2、原取水许可证(正、副本)或电子证照;
3、2017年至2022年取用水情况总结(纸质版1份)。
四、换发证要求
1、本次延续取水换证的取水户达163家,基数大,时间紧,各取水户要高度重视延续取水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应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切实做到内容真实,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换发新证。
2.所属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乡镇取水户延续取水换证督办工作。
3、审批机关在发放新证时,负责将旧证收回。
五、逾期未换发证处理
期满未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旧证自动失效。若无证取水,将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六、申请退出的水电站办理换发证情况说明
2022年已申请退出的21家水电站,本次无需办理延续取水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但应在退出验收合格申领退出奖励资金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电站注销手续。
(联系人:何宝强、林贵干 电话:0591-223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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