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08:51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95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026,传真:0591-22334651,电子邮箱:fzmq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其他类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制,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栏目调整和内容更新,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通过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更新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全年共推送文章348篇。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闽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主阵地,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内容,全年发布信息150余条。

  2.加强食品检测,深入排查隐患。根据市食安委、市市场监管局抽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分工组织原则,制定抽检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监督抽检,2024年完成抽检1211批次(其中包含食用农产品363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31批次,总体不合格率2.56%。其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123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抽检结果均公开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在数量上还不能够确保时常更新,工作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改进措施 

  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公开工作的督查,严格责任倒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