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6:20 |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95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026,传真:0591-22334651,电子邮箱:fzmq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条,主要类别有: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8条。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根据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规定,我局按要求修改原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二是定期(每周)通过市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以及依申请公开邮箱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邮件)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做到及时回应。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省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等内页材料以纸质形式报送给档案馆。 

  (三)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两大平台。 
  (四)监督保障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科室配备兼职信息员13名,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形成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五)2020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及“2+X” 检查等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抽查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集中公示,对企业抽查检查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抽查公开、公正、规范运行。2020年上半年牵头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45户,下半年联合抽查185户企业,检查结果均已对外公示。 
  2.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2020年食品抽检860批次,抽检结果均公开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2020年我局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特殊药品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等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检查结果已录入福建省药械综合监管系统。 
  3.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我县“信用福州”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通过该系统录入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变更,以及行政处罚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全面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上网公示,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2020年我局通过“信用福州”平台对外公示3.3万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55

71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7

0

145

行政强制

31

0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275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1

0

0

2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克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和规范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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