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7 09:27 | 来源: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7〕224号)要求,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95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026,传真:0591-22334651,电子邮箱:fzmqgsj@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7〕99号)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5条。主要亮点是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专栏重点公开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政策、抽检结果、消费警示等信息。同时,我局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在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

  1.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查抽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2017年食品抽检456批次,抽检结果均公开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方便公众查询。

  2.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牵头推进我县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信用福州”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通过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以及行政处罚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2017年度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对外公示监管执法及信用相关信息1206条,“信用福州”归集公示61277条信息。

  3.深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7年度,我局共办结各类违法案件138起,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均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平台上,公示率为100%。

  4.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工作。围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依法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专栏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2017年度共计抽查企业数386家,抽查结果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专栏公开。

  (三)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科室配备兼职信息员13名,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突出依法、便民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来源科室和办公室主任初步审查,主要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形成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中始终贯穿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审查程序严格、规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依托“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栏目,上传各类监管政策、监管信息及工作动态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同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信用.福州”、“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让百姓更好地知晓、理解和认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围绕市场监管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及敏感问题,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群众中取得良好反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历年来,我局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条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以及历年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信息内容较为单一,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应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 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还不够充分,网站浏览量还不够大,需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 加强干部培训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内容列入2018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强化信息员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信息员的业务水平。

  2.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消保维权、打假治劣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3.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利用多种载体和宣传渠道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1 

56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1 

56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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