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0 09:06 | 来源:药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梅政办〔2014〕51号)的要求,由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世纪大厦7楼,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33159,传真:22333159,电子邮箱:mqsfda@163.com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梅政办〔2014〕51号)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立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进

自2014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求经办人员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闽清县数字办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一名专门的信息报送员,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员信息发布、报送责任,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有关“三品一械”监督检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在县政府网站及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设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不断健全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为公众提供全面、便捷的信息。在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

 

(四)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制度

我局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来源股室和局办公室主任初步审查,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形成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中始终贯穿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审查程序严格、规范。

   (五)优化渠道,全面公开。

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交局办公室主任初步审查,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对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布,并严格按照报表填报内容,同时于每月10日前将前一个月的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县档案局,并做好文据交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今年产生的主动公开信息均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到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并报送至县档案馆供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历年累计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历年累计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内容的增加与更新方面仍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此,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食品药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事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2)、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

   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

   8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闽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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