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1-0200-2021-00014 | 文号 | 梅政办〔2021〕40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4-25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印发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0101-0200-2021-00014 | ||
文号 | 梅政办〔2021〕40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1-04-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印发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县十七届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加快我县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步伐,不断提升A级旅游景区标准化、品牌化、智慧化水平,推动全县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创建提升4A级旅游景区为重点,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对我县重点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实施景区创建提升工程。通过三年创建提升,将一批有基础、有特色的景区打造成高A级旅游景区,进一步提升闽清旅游景区品牌竟争力和影响力。
二、基本策略
坚持“科学规划、有效引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在景区特色性、文化性和人性化方面对标找差距,紧扣创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提升措施,加快推进景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景区管理服务水平。
三、领导小组
成立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子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婉霞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文斌 县政府办主任
卢 敏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黄勤暖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淑玲 县财政局局长
陈如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子文 县住建局局长
张 晖 县交通局局长
林源鑫 县卫健局局长
刘会怀 闽清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 利 闽清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思炜 县文投公司总经理
林晨晨 坂东镇镇长
黄祥灿 东桥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体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旅局卢敏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其继任者自然接任,并由其所在单位将变动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职责
县文体旅局负责统筹推进并指导景区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督促各创建单位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对接市文旅局,争取相关政策倾斜。
县委宣传部负责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对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
县住建局负责改造和优化各创建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建筑面貌,确保各单位建筑风格与景区整体环境相协调。
县交通局负责提升和维护经过各创建景区的主要道路,确保旅游大巴、自驾车等外部交通工具便捷抵达。完善景区外部交通标识,在主要路口设置交通指引标识牌。
闽清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创建景区提升空气质量、噪音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等环境指标,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氛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指导各创建单位结合全县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创建A级旅游景区总体规划,协助景区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相关手续。
县财政局负责对创建提升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五、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2021-2023年)努力,使我县旅游景区业态更加丰富,产品更加多元,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优质,品牌更加响亮。
创建一批:推动宏琳厝景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2022年完成宏琳厝景区项目建设;2023年宏琳厝景区通过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景观价值评审达到4A级旅游景区标准,并力争通过4A级旅游景区评定。推动瓷天下景区2023年创建4A级旅游景区。
储备一批:推动七叠温泉景区、东桥国际运动小镇按照高A级旅游景区标准提升。各乡镇要积极创建一批3A级旅游景区,加强高A级旅游景区的项目储备。
六、工作重点
(一)提升景区文化内涵
对旅游设施进行文化底蕴挖掘和文化特质提升,在景区景点植入文博、非遗、民俗和民间艺术等文化元素,推动“非遗进景区”“研学进景区”和“艺术进景区”,加大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精心策划一批节庆、演艺、科普和研学等文化体验活动,实现旅游开发和文化传承的有机融合。
(二)打造智慧旅游景区
通过5G网络与VR/AR、AI等高新技术的结合,加快提升旅游景区智慧化水平,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手机APP等多种客户端服务载体,完善智慧营销能力;加快完善游前咨询、虚拟体验与票务分时预约,实现多语种语音导览或电子讲解全覆盖;推动景区建设或升级具备人脸识别能力的入园闸机系统,实现景区数字化升级。
(三)完善基础服务设施
科学配置提升景区游客中心,推进景区内不达标的旅游厕所分期分步建设提升,基本实现全县A级旅游景区厕所“全域覆盖、数量充足、实用免费”。注重对景区全景图、导览图、景点介绍牌、安全警示牌等景区内部标识标牌的设置与维护,鼓励景区内部标识系统与景区外主要交通干线标识系统相匹配。改善通往景区道路的通行条件,完善景区外部旅游交通标识,加强停车场建设,推进停车场的提质扩容和规范管理。加强游步道建设,积极打造景区慢行系统,提升景区内通行、游览水平。
(四)丰富景区经营业态
鼓励旅游景区以游客需求为导向,融合文创、餐饮、住宿、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带动景区内的二次消费,推广“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模式,在旅游景区或景区周边打造大型文旅演艺项目,满足游客精神文化需求。鼓励旅游景区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打造夜景、夜游、夜宴、夜娱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五)优化景区及周边环境
全面开展旅游景区环境洁化工作,加强通往景区公路沿线、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及景区内部环境整治。打造景区精品绿化美化工程,确保各单体建筑风格与景区整体环境相协调,做到管线不乱拉、东西不乱挂、工具不乱放、垃圾不乱丢、车辆不乱停。
(六)加强景区管理与服务
提升景区讲解服务质量,培育一批金牌讲解员。提升景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A级景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各A级景区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加大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配备完善景区医务室和专职医务人员,并做好景区内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七、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制定印发《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部署落实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4月-2023年9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旅游景区,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及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进度表,抓好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A级旅游景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县文体旅局牵头制定工作推进落实考核办法,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三年行动成效考核,并进行全县通报。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景区创建提升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分解并明确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
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列入4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方案的单位进行扶持与奖补。重点扶持景区品牌创建、景区软硬件设施提升、景区直通车项目。对新评定为4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予以奖补30万元。在争取国家、省级旅游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时,对4A级旅游景区予以倾斜。
(三)加强业务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县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方案的组织实施,制定责任清单,挂图作战;积极向国家、省级相关部门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的原则,邀请景区评定专家组开展实地创建提升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旅游景区创建提升的相关经验,加强景区复核或暗访。对创建提升落实快、成效好的旅游景区予以表彰;对创建提升动作缓慢、屡推不动、游客投诉多的旅游景区,严格落实“三个一批”(摘牌一批、警告一批、通报一批),推动形成A级旅游景区动态监管机制和良性竟争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支持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创建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四)完善考核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按照“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的工作要求,开展日常督导工作。县文体旅局、县财政局要加强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任务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对照国家标准、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限,逐项逐条进行核实,未全面完成年度创建任务的旅游景区,一律暂缓当年度奖补资金的拨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编制内容责任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任务高质量完成。
附:闽清县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方案责任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