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0-0900-2022-00042 | 文号 | 梅政综〔2022〕139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10-26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闽清县云龙乡潭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闽清县云龙乡潭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0-0900-2022-00042 | ||
文号 | 梅政综〔2022〕139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0-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闽清县云龙乡潭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闽清县云龙乡潭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乡《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闽清县云龙乡潭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云政〔2022〕71号)收悉。经县十八届政府2022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闽清县云龙乡潭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范围位于闽清县云龙乡北侧潭口村,梅溪两侧,东至现状道路,西至梅溪,南、北至现状山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8.46公顷。规划区功能定位为多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综合工业园区,规划用地性质以工业用地为主。
二、批准后的《控规》具有法律效力,是开展云龙乡潭口工业园区各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你镇要认真组织实施《控规》,加强规划管理。《控规》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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