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0-1200-2024-00023 | 文号 | 梅政综〔2024〕84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6-03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福建鑫吉祥建材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对福建鑫吉祥建材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0-1200-2024-00023 | ||
文号 | 梅政综〔2024〕84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6-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福建鑫吉祥建材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对福建鑫吉祥建材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批复 |
你办报来的《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请对福建鑫吉祥建材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请示》(梅安办〔2024〕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06〕14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福建鑫吉祥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政府挂牌督办。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依法依规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于2024年7月29日前整改到位。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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