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0-2500-2024-00009 | 文号 | 梅政综〔2024〕20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350124-MX-P-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350124-MX-P-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0-2500-2024-00009 | ||
文号 | 梅政综〔2024〕20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350124-MX-P-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350124-MX-P-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梅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350124-MX-P-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梅溪政〔2024〕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350124-MX-P-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范围位于梅溪镇梅埔村,西至316国道防护绿带,东至现状道路,南、北至现状农林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31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
二、批准后的《控规》具有法律效力,是开展相关地块各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你镇要认真组织实施《控规》,加强规划管理。《控规》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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