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4-00002 文号 梅政综〔2024〕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04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FZ10100-2500-2024-00002
文号 梅政综〔2024〕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0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 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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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闽清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积极成效。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列入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县委依法治县办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工作要点,全县各级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班、研讨班,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持续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氛围,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根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执法部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结合市对县绩效管理依法行政考评指标设置,提前谋划,区分乡镇和部门不同的考评内容,制定切合我县实际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为年终考评提供明确的评分依据,提高依法行政在县绩效管理体系中的权重,更好地强化各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动电子证照规范应用。梳理制定《闽清县电子证照“用证”事项清单》共涉及4669个电子证照,做好相关电子证照配置并及时将清单公布在省网上办事大厅。2023年以来,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应用电子证照事项为2838件,应用率达99.58%,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二是推动落实“一趟不用跑”。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邮寄服务”,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机制。全县1051个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占比70.22%,全程网办事项占比84.21%,“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91.06%。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持续推进“跨域通办”,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批”的事项达1359项,市域内实现“异地受理、异地审批”的事项1329项。2023年以来,共为群众异地代收代办业务161件。深化“政务服务进园区”,推广“云代办”平台,云代办平台办件1143件(其中企业开办代办756件、工程建设项目代办387件)。优化“一件事打包办”服务,2023年共办理385件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办件覆盖率100%。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为推进我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切实解决基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及“看得见管不了”等问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委编办〔202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150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法定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2023年,报备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5件,均能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和格式规范报送备案。

  2.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以县政府的名义对外公布。同时,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3〕122号)以及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更好的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结合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不定期多形式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监督等制度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一些不符合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行为。

  2.持续推进省一体化平台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以下简称“闽执法”平台)应用,详细规范相关装备的配备标准、技术要求、配备范围等内容,推动配置的执法装备有效接入执法平台,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提供物资保障。目前,我县60家执法单位均已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设备配备和非税事项的配置。

  3.加强日常执法监督。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县司法局定期以走访的形式,赴林业局、教育局、资规局和各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业务指导。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检促改,持续推进我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案卷评查监督。对执法单位开展常规案卷评查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评查结果,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评查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指导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4.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明确“三图一规范”,指导各乡镇按标准“上墙公开”各项制度,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执法职权“放得下、接得住、干得好”。二是严格公正执法。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牵头梳理了《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制定下发给各乡镇,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化。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执法队在编在岗人员均要参加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证。目前全县各乡镇合计取得75本执法证。四是采取实战化培训。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业务培训3次,开展涉及行政职权下放业务专题培训10余场。五是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制定印发《闽清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置方案》,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5.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按照合法、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审查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件,其中受理25件、不予受理6件、2件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复议申请;办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3.33%,增量案件集中于市场监管(职业打假)。复议案件已办结26件,其中驳回5件、维持8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2件、不予受理6件、确认违法1件、调解4件。通过行政复议审查,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自我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6.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23年,涉及我县行政应诉案件一审审结43件,调解结案15件,调解率34.88%;累计开庭28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8件,出庭率100%;败诉5件,败诉率11.63%。其中,驳回诉讼请求11件、驳回原告起诉9件、不予立案1件;准予撤回起诉15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3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3件、确认违法1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加大调处力度,夯实维稳基础。依法设置人民调解委员会315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22个,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31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70名。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本土化,持续打造五星级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借助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全面调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二是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梳理可化解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要求应诉责任单位及法律顾问及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集中优势力量及资源化解诉讼案件。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将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校园文化,通过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黑板报、文化墙、特色走廊等载体宣传法律常识、道德法治等内容。不定期地联合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护成长”系列宣传活动。落实聘任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聘请公安、司法等部门干警为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充分利用各部门的法律资源,通过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典型案例的剖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全县学校共聘请11位综治副校长(副园长)、法制辅导员进校园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共176场。保持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协同育人机制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强化领导示范带动,培养法治思维能力

  1.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各类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方式,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并落实全员每年学法40小时培训计划,严格抓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组织2023年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2批次43名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2023年以来,全县40家单位(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紧紧围绕本部门工作职责,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在县电视台制作推出26期“谁执法谁普法”系列栏目。

  (七)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

  2023年我县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坚持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以岗位责任制规定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要求,以首问责任制体现服务态度,以一次性告知制确保群众不跑冤枉路,以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以行风评议制、绩效考评制公正评判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惩戒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让机关干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主动靠前,主动服务,主动办成事,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治审核把关作用,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并将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履职情况不合格的法律顾问予以劝退,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顾问保障。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突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持续提高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队伍架构,明确现有执法人员主业主责,同时有计划地向执法队伍配置法律专业人员,将招录法律专业人才纳入乡镇招考计划,科学配置执法人员。县司法局牵头,定期组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多渠道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法性审查能力水平。持续加强规备审查法律顾问和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强化限制公平竞争审查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关口前移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充分发挥兼职法律顾问的把关作用。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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