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0-1300-2023-00120 | 文号 | 梅政综〔2023〕130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九野小镇项目违法用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九野小镇项目违法用地 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 | FZ10100-1300-2023-00120 | ||
文号 | 梅政综〔2023〕130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10-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九野小镇项目违法用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九野小镇项目违法用地 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
福州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福建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指出我县九野小镇项目存在耕地“非农化”问题,且列入重点督办典型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开展查处整改工作。目前,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5月31日,督察组赴我县实地督察,指出了九野小镇项目存在违法用地问题,要求我县立即落实整改工作并依法依规对事对人处理到位。督察组指出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做好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我县也多次就该项目整改方案向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汇报,并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领导和业务处室骨干到实地指导整改工作。同时,县纪委已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
督察指出的项目违法用地范围分地块标注分类进行处置,采取拆除复耕复绿和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完成整改。
1.拆除复耕地块A、B、D、F、H、K、J:目前A、D、J地块已整改到位并完成水田蓄水复耕,整改面积21.78亩(其中耕地20.64亩);B、F、H、K地块违法现状为搭建羊棚、彩钢瓦棚、水塘等已拆除复耕复种,整改面积10.82亩(其中耕地8.92亩)。
2.拆除复绿地块G:G地块二调、三调地类均为林地,违法占地面积约6.37亩。目前露营设施已拆除,下一步结合季节补植树木。
3.保留现状,落实进出平衡地块C、E、M、L:C地块现状为历史存在的果树,占地面积约4.40亩(其中耕地4.40亩),经比对2015年和2017年影像(详见附件1中的影像举证图),确为历史存在的果树,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对于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E、M、L地块面积约16.57亩(其中耕地13.97亩),E、M、L地块二调地类为耕地,三调地类为果园、农村道路、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河流水面,现状地表未硬化,位于溪边雨季常淹没,地表中夹杂着大量的石头,土地贫瘠不适宜耕种,无法原地整改(详见附件1中的历史照片)。目前上述地块均已完成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详见附件3)。
附件:1.九野小镇项目相关图片
2.九野小镇整改方案
3.进出平衡方案
闽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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