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1:38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http://mqx.fuzhou.gov.cn/),并同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闽清县图书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257,传真:0591-22332257,电子邮箱:mqx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均为工作信息类,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2024年受理申请0件,历年累计1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并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通过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县政府要求,统一纳入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坚持以主动公开不断完善和改进信息发布的内容,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把就业信息、社会保障、人事招聘等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二是拓展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运用“新闽清”等微信公众号、单位政务公开栏,及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动态,提升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监督保障

  加强公开内容的监督,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保密审查机构开展保密审查,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五)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就业创业、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网上予以公开,其中“就业创业”栏目公开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情况和就业供求信息共计84条,“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开信息7条,“财政资金”栏目公开预决算信息11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按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提供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2024年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744件,及时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

  (二)具体改进措施

  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时限和责任主体。同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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