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10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http://mqx.fuzhou.gov.cn/),并同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闽清县图书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257,传真:0591-22332257,电子邮箱:mqxrsjbgs@163.com)。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主要类别有:工作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2条。2022年受理申请0件,历年累计1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政府公开规范、有序、真实。二是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通过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闽清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运用“新闽清”等微信公众号、单位政务公开栏,动态发布各类重点工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四)监督保障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制,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查自纠。

  (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就业创业、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办事服务领域等栏目,做到及时规范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在“就业创业”栏目公开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情况和就业供求信息共计117条;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开信息5条,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在“财政资金”栏目公开预决算信息12条,及时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2022年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646件,及时回复率100%。

  3.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审查,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布。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干部职工熟悉了解《条例》规定的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录入存在滞后的现象,业务水平也有待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