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21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http://mqx.fuzhou.gov.cn/),并同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闽清县图书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257,传真:0591-22332257,电子邮箱:mqx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会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主要类别有:工作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条。2021年受理申请1件,已完成办理,历年累计1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条例》、《办法》等各项规定,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且每季度通过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制度,做到环环有把关,责任落实到位。

  (三)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闽清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模块内容进行日常更新和维护。同时运用“新闽清”等微信公众号、单位政务公开栏,动态发布各类重点工作信息。

  (四)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明确各中心、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统计、上报、考核评议和存档工作。

  (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就业创业、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做到及时规范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在“就业创业”栏目及时公开享受“见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稳岗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74条,发布就业供求信息24条;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开信息5条,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在“财政资金”栏目公开预决算信息10条,及时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2021年共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348件,及时回复率100%。

  3.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推进人社打包快办。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扩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实力,增强服务效果。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人社打包快办”窗口,将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创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等49项事项打包成9个“一件事”在快办窗口统一办理。二是实行政务电子地图。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完成省网系统异地办事项要素配置33项,其中“跨省通办”21项,梳理拟定2021年告知承诺制事项4项。完成人社政务服务采集点达127个,为群众办事提供精准导航,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三是规范权责和办事指南。编制人社局2021年新权责清单315项,完成人社局省网办事指南168个事项调整,对所有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实时化管理。优化指南配置,对省网大厅每个事项至少配置三个常见问题,完成事项问题配置达504个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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