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6:55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户(http://www.fzm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路936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10,传真:22332366,电子邮箱:mq969155@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两大平台。2023年,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总计119条。

  主要类别有:扶贫类信息24条、三农类信息64条、政务公开信息17条,信用闽清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对目录维护、信息分类、信息发布质量、信息更新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定期通过市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以及依申请公开邮箱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邮件)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做到及时回应。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省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将主动公开信息等内页材料以纸质形式和电子档的形式报送给档案馆。

  (四)平台建设

  我局无自建平台,线上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农业相关工作信息,线下充分依托档案馆,做好农业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我局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承办,局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安排人员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审核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完成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与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问题提醒,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提高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六)2022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县农业农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2、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安全,不断增强政务信息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将“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各类农业农村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动政策家喻户晓。做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农业支持补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执法普法等政策宣传。及时进行农业政策解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同时积极做好农业领域热点普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认真研究上级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深化细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公开,努力做到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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