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0:21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zm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路936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10,传真:22332366,电子邮箱:mq969155@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1年,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总计16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1年闽清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扶贫类信息27余条、三农类信息70条、政务公开信息5条,信用闽清11条。

(三)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1年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根据2019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21年我局按要求修改原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及时回应群众问题。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咨询相关问题,并及时回复。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综合运用我局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六)监督保障

一是人员队伍保障。闽清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共2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全面、准确。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两大平台。

(八)2021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农业生产稳产保供和社会公众热切关注的问题,及时高效发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并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建设,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加强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发布扶贫类信息27余条,及时发布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在闽清县政府信息网开设的“扶贫”专栏,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及时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等信息,既方便群众网上咨询、查阅,也强化了扶贫资金的监管。及时发布三农工作动态,2021年我局已发布三农工作类信息70条,在三农专题及时发布三农政策,方便群众了解与咨询相关政策。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决策、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度进一步提升。严格遵守“三大一重”决策程序,主动向全体干部职工或社会公开了有关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严格根据规定,及时在闽清县政府信息网公开部门决算和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务公开工作缺少一定的专业技术人才,无法胜任日益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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