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09:20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7〕224号)要求,由闽清县民政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民政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24,传真:0591-22332124,电子邮箱:mqxmzj@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7〕99号)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条例》、《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7〕79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民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并确定具体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并操作此项工作,做好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五公开”,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根据文件的公开属性,要公开的文件及时上网公开发布,不公开的严格保密制度,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方便群众查阅。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根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了“攻坚2017”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三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社会救助”栏目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和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公布核定后的阶段性灾情、救灾工作权威信息,公布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做好重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群众知晓率,有效保障人民利益。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健全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以机制促成效,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与机构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亲自抓,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具体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健全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并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硬件、经费等纳入制度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开展信息公开、报送工作,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通过信息报送、投稿,充分利用新闽清、文明闽清等微信、微博、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公开。2017年初,县民政局在县电视台开通了《民政直通车》,积极开展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移风易俗、除陋习,树新风等宣传,普及民政相关政策,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政法律意识,提升思想境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2、规范性文件;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25、工作动态;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建闽清”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还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社会救助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对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权威解读,对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政策、重要活动,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结合民政领域新法律法规与重要政策出台、业务工作进展,统筹运用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力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有针对性地策划开展各类新闻发布、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公益宣传广告,丰富公开形式。2017年,我局重点宣传解读出台的《关于闽清县“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关于闽清县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方案》等政策,积极做好各项业务政策解读工作。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各类社会关注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2017年,我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57件,办结57件,办结率100%,无逾期查阅、逾期办结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历年累计数量为1件,为网络申请,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我局已主动公开范围,已按时受理办结。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历年累计已答复件数1件,为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1件,“部分公开”的件数0件和“不予公开”的件数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0件;2016年,依申请公开婚姻登记申报材料信息1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我局已主动公开范围,已按时受理办结。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如下: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晓性、利用率还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规范化。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善和更新县民政局各类信息,对各项民政业务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公示,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民政工作动态。 

  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特别是各科室负责人的《条例》、《办法》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四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发布前必须经领导把关、审核,避免发生泄密事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依申请公开涉诉事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 

61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5 

61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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