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4:44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林业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32 ,传真:22376781,电子邮箱: mqlyjb@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闽清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3条;主要类别有: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

  2024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有效,我局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学习教育,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根据“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对上级交办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认真及时完成。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结合我局职能,围绕政策落实、机构简介、人事变动、财政资金、发展规划等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领导、机构职能、政务动态、通知公开、财政预决算、林长制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范要求,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增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人员整体素质。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及时主动更新各类栏目所对应的相关信息内容,对上级政府办公室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

  (六)2024年闽清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坚持围绕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多方位解读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主动引导、正面回应。促进政策落实。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发布林业重大决策部署,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全过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有关制度。

  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共受理12345政府公众服务平台诉求件40件。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及时将文件公开,相关解读材料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使群众能更方便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及时了解我县林业经济发展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内容和格式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及时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整改,不留问题;加强审核,不出问题。安排专人对网站内容定期进行梳理整改,将内容不规范信息进行修改,确保之前上传内容无错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