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林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0 09:52 | 来源:闽清县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的等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闽清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闽清县林业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大路534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32;传真:22376781)。      

一、概述    

2013年,在闽清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现将2013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本单位认真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上级的要求,统一规范《指南》和《目录》编制。根据规定的统一要求完成《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了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四个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并在档案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我局建立如下的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包括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等;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本单位有关人员先后参加了政府办与数字办联合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3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0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信息6条;02林业规范性文件信息20条;12生态环境、林业生产、林业执法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1条;25工作动态信息1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工作。目前“福建·闽清”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据统计,201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条,除此之外我局还利用信息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0条,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标准,目前没有产生收费情况以及减免情况。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件,历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0件。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顺利开展,但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2、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经验不足等问题。    

(二)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7

22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7

22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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