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54 | 来源:闽清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教育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05,传真:22357690,电子邮箱m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2年度,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2012年开始,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7条。

  (二)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2年度受理申请0件,历年累计0件。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福州市门户网站要求的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每篇稿件均有一审、二审、终审相应责任人,保证公开信息的权威、及时、准确。目前,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共1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保密审核”等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及时回应群众问题定期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咨询相关问题,并及时回复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档形式报送给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

(五)平台建设情况

遵循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做好门户网站建设,把闽清县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闽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教育信息的公开力度,图文并茂展示教育发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专职管理人员1名,负责信息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公开联系电话、邮箱等,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闽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八)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县教育局对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幼儿园招生工作、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重点政策解读,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闽清教育”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各级各类教育政策解读信息50多条。召开闽清老城区初中招生划片方案听证会,就老城区初中划分及教育服务供给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我局认真研判处置涉及教育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就“双减”政策、课后服务、校园疫情防控、招生考试、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发声,2022年度共解答“12345” 网站诉求件526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严格按照市级统一办事指南开展工作,落实“五级十五同”“最多跑一趟”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不断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按照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与省网、市网对接,审批事项拆分为30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公共服务7项。明确办事指南,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2022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4件,行政确认228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满意率达到100%。

3.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我局开设“闽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续不断强化公众号的政策解读、宣传教育等功能,2022年共计发布信息370余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信息服务。

4.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开展双随机抽查,公布检查结果,2022年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7所。

5.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公开了2021年度决算情况和2022年度预算情况。同时,对涉教育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多样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栏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力争获得更多群众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政策解读,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完善教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机制;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传统文字、发布会等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三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专题学习培训,增强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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