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教育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22332105,传真:22357690,电子邮箱:mq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1年度,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从2012年开始,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条。
(二)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1年度受理申请0件,历年累计0件。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网站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福州市门户网站要求的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公开。局各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由办公室管理人员及时上网发布。二是公开栏公开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定期发布相关信息。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签后对外发布,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强调公开时效,对政务、财务、工作信息按照分类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完成信息上传、公开。
2.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记录台账,由科室提供图文素材,专职工作人员编撰后提交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后发布,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及时更新、添置办公设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干部职工深切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
(五)平台建设情况
遵循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做好门户网站建设,把闽清县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闽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教育信息的公开力度,图文并茂展示教育发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六)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专职管理人员1名,负责信息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栏目实时更新,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七)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闽清教育”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各级各类教育政策解读信息20多条,围绕疫情防控、教育改革、教育教学等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教育政策和改革举措,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我局认真研判处置涉及教育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就“双减”政策、课后服务、校园疫情防控、招生考试、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发声,2021年度共解答“12345” 网站诉求件476件, 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严格按照市级统一办事指南开展工作,落实“五级十五同”“最多跑一趟”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不断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按照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与省网、市网对接,审批事项拆分为30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公共服务5项,其他权责事项2项。明确办事指南,做到一次性告知,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3件,行政确认236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满意率达到100%。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根据双减”政策,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以便学生、家长查验和社会监督。
3.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我局开设“闽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续不断强化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功能,截止至12月底共计发布信息80余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信息服务。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公开了2020年度决算情况和2021年度预算情况。同时,对涉教育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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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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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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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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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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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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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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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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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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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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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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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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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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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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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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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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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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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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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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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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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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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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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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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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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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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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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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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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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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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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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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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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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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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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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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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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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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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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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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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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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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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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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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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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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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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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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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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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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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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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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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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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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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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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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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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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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审核、保密等管理制度建设,不定期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逐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闽清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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