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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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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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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780,传真:0591-22332780,电子邮箱:mq-78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9条。主要类别有:1、工作动态;2、公告公示;3、权力运行;4、财政资金;5、征地信息;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7、土地出让;8、农村集体土地征收;9、城乡规划;10、规划性文件;11、规划计划;12、环境保护等监督检查情况;13、抢险救灾等使用和分配情况;14、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双随机一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根据2019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规定,2020年我局按要求修改原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二是定期(每周)通过政务监察系统采集信息和打开政府网站后台(邮箱)查看是否有个人通过网站(邮件)询问问题,及时回应。三是每季度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统计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纸质形式报送给“两馆”。

(三)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建立健全闽清县政务网信息发布和考核机制,充分依托闽清县政府网站,综合运用“新闽清”等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监督保障

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及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配备和财力支持,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规范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时限、信息发布、安全维护与管理、监督考核等具体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栏目,新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乡规划”专栏,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两大平台。此外,我县还通过梅城报、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局领导亲自抓,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确定了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编制录入、信息更新、统计及维护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进一步完善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2、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做到及时公开,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不定时抽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3、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有关规定要求,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4、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清理整合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融合形成“权责清单”,及时清除废止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目前我局共涉及权责事项235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94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检查1项。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公开我局财政资金信息,包含本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等,公开内容具体有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

6.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及省自然资源厅“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并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结合新“三定”方案,及时调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重新梳理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公文管理系统的审查审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7.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92号)要求,我局于2020年1218日前完成公布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乡规划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同时,组织人员对照《标准目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尤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等,形成《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公布在本局门户网站。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各类社会关注问题,2020年,我局来信来访40件,“12345”诉求件675件,“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受理19件,并按时予以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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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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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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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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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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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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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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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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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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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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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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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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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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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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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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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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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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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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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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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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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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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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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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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尽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一年多,但部分人员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仍停留在对原《条例》的理解,对目前实施《条例》的新要求、新变化理解不够深入,了解不够全面。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将继续按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工作的参与面,并做好对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单位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

3、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材料报送工作,加强同数办和档案馆的联系,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4、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立足长远,积极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征地领域项目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机制,使征地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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