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闽清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7:22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闽清县公安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fzm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梅园路6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75957,传真:223729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主要类别

2023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件,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9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人事任免、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等。2023年,共向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180条、行政处罚决定139份;共18910份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在交管12123平台供行政相对人查询。

)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我局无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被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归档等环节的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目前,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大数据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共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闽清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我单位还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公示公告信息;三是通过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

(五)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根据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实际,积极搜集各派出所、警种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制,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

2.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新媒体扩大警务公开宣传覆盖面,2023年累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10篇。

3.深化“放管服”改革。2023年,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共梳理并对外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15项,确立了240家市场名录库,19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72家单位进行抽查,均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均已在相关网站上完成公示。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放管服工作,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派出所户政大厅窗口等对外公开户政、出入境、交管等事项内容,并要求窗口民警认真按照公开内容服务好群众。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我局在县大数据中心指导下,更新本局机构职能,并在新增“办事服务”版块录入交通领域相关信息,主要涵盖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违法事故处理、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方便群众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维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同时,更好的发挥传统媒体与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强化信息资源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警民和谐关系的宣传工作。2023年,我局累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10篇,其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类稿件56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类稿件7期,方针政策解读133期。

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建设纳入考评县局综合考评范围,积极组织各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学习,促使各责任的单位更加重视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做好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754

行政强制

18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政策主动解读不够,解读形式单一;二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加强涉及交通、出入境、户籍等便民信息的公开。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予以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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