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0:58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图书馆存档,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07,传真:0591-22370051,电子邮箱:mqx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9,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条,历年累计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4年,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备案事项;工作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年度报告;民生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县档案馆、县图书馆为书面公开查阅场点。

  (五)政府信息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层层审核把关,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六)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务信息;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内容保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七)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等运行情况监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八)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涉及项目审批、核准的,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2024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县级项目审批、核准等信息共210项。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根据《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梅发改〔2024〕8号)精神,制定2024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表, 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等。同时,全年共开展14次检查,完成本年工作目标的100%。其中涉企抽查检查结果已通过县政府网站全部公开。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信息。按时公开2024年闽清县发改局部门预算(本级)情况说明、2024年闽清县发改局部门预算(汇总)情况说明。2023年度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本级)决算、2023年度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汇总)决算、2023年度粮食监督检查大队部门决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部分公开信息存在错漏字、格式偏差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信息;二是加强技术运用,统一信息公开格式,充分发挥错敏监测系统辅助作用,降低公开信息错误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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