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1:19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07,传真:0591-22370051,电子邮箱:mqx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2,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受理申请数量以及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条,历年累计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2年,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备案事项;工作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年度报告;民生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两大平台。

  (五)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要求必须经信息公开保密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切实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依法公开。

  (六)公开平台建设

  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日常的督导、等各个环节的总协调。

  (七)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时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八)2022年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要求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将有关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发布,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局共发布全县项目审批、备案等信息共116项。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信息。继续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细化“三公”经费公开,结合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按时在对内政务公开栏公开公务接待、公车支出、办公通讯支出等信息,不断推进财政类支出信息的细化、全面化。公开了2022年闽清县发改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2年闽清县发改局部门预算(汇总)情况说明、2022年度价格认证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陶瓷科技研究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粮食监督检查大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2021年度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汇总)决算、2021年度价格认证中心部门决算、2021年度陶瓷科技研究所部门决算、2021年度粮食监督检查大队部门决算。

  4.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条例宣传解读,加强对政务工作人员培训,不断优化公开数量与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细致,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我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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