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1 14:37 | 来源:闽清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梅政办〔2018〕227号)要求,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mqx.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送闽清县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邮编:350800,电话:0591-22332107,传真:0591-22370051,电子箱:mqxfgj@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梅政办〔2018〕113号)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到了应公开全部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移交工作,确保每月10日前将政府公开信息移交县档案局,2018年度全年共移交180条信息。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开辟民生商品价格专栏,每日更新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等结果公开,定期更新发布重大项目介绍、项目审批和项目进展情况。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闽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梅审改办〔2017〕1号)要求,制定下发《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闽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梅发改〔2017〕142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公开。同时,根据省市部署,依法取消、承接相关审批事项,将所有公共服务和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

  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18〕94号)要求,制定《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发改〔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要求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将有关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发布,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我局共发布全县项目审批、备案等信息共158项。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信息。继续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细化“三公”经费公开,结合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按时在对内政务公开栏公开公务接待、公车支出、办公通讯支出等信息,不断推进财政类支出信息的细化、全面化。

  公开了2018年闽清县发改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说明、2017年度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说明、2017年度闽清县价格认证中心部门决算说明和2017年度闽清县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决算说明。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副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实施,纪检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相继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依法公开。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经费的落实等各个环节的总协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我局依托闽清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同时将纸质文档报闽清县档案局备案,方便群众查阅。此外,还通过单位宣传公告栏和微信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并且每个季度公开员工考勤、差旅费、车辆使用费、大宗物品采购费、职工关注热点问题等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开辟民生商品价格专栏,每日更新民生商品价格监测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类别进行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办事指南等;规划计划;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情况;城乡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文件;年度报告;民生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闽清县政府信息网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县政府在政府信息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设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同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二是我单位还专门在单位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局对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价格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全年共解读数量2条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了相关政策见实效。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2345网站等方式,接收各类社会关注问题,并在可公开的范围内予以解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条,历年累计2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已答复件数2条,待答复件数0条,已答复中“同意公开”件数0条,“部分公开”的件数0条,“不予公开”件数0条,其他类型答复2条。“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数0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8年度我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0条,历年累计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有待进一步完善;

  3.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3.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0

124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0

124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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