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3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3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09
标题 关于闽清县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3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30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4-0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清县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清县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0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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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省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3-350124-04-01-676690)建设,完善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省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深加工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员工宿舍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园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停车场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同时配套道路工程、挡墙、围墙及园区安全整治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18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7.96万元,基本预备费2537.44万元,建设期利息1750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56.5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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