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2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3-25
标题 关于变更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变更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27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24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3-2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变更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变更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关于变更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3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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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变更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塔政函〔2025〕2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为了加快项目推进,进一步理顺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经研究,同意将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主要对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地区地下管网进行建设提升,收集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管道长度12.65千米,生态补水管道长度7.78千米,一体化泵站3座,处理站3座,水环境治理排污口规范化建设15座,人工湿地1.2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完善沉砂池、曝气池、生化池、二沉池等其他附属工程。

  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其他事项按原批复执行。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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