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10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1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1-27
标题 关于变更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变更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5-00010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5〕11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5-01-2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变更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变更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变更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27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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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总医院: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总医院关于申请变更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总医〔2025〕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0年3月13日以梅发改审批〔2020〕37号批复了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单位提出因项目二期和三期停止建设,申请变更建设规模及总投资。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9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99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传染病区楼,病床数为168位,包括门诊、确诊病房、疑似病房、密切接触病房、综合治疗区、办公室等。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701.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697.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5.52万元,预备费938.17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本工程其他事项仍按照梅发改审批〔2020〕37号执行。

  附:闽清县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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