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02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2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08 |
标题 | 关于福州都市圈闽清新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州都市圈闽清新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02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2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1-0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福州都市圈闽清新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州都市圈闽清新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州都市圈闽清新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自然函〔2024〕13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州都市圈闽清新城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5-824681)建设,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盘活闽清新城存量闲置土地23.84公顷及房屋9.36万平方米。其中总部经济地块用地1.77公顷、房屋9.36万平方米,梅溪新城上埔路北侧一幅国有商住建设用地3.51公顷,梅溪镇建兴产业园用地14.84公顷,梅溪镇梅埔村商业项目33用地2.36公顷,梅溪镇梅埔村商业项目32用地1.3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及房屋收储、土地及房屋出让。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3598.2万元,其中土地收储费用100564.2万元,收储期贷款利息3034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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