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01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号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
标题 | 关于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闽台融合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闽台融合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001 |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号 | ||
发布机构 |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闽台融合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闽台融合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闽台融合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经开区综〔2024〕5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闽台融合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1-748717)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经济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低空飞行器生产基地项目占地约90亩,总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分为生产区、研发区和测试区。(2)低空物流配送中心占地约15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含智能仓储系统、分拣中心、无人机起降平台和2个大型无人机配送站。(3)低空经济体验区占地约200亩,含观光飞行线路、热气球基地、滑翔伞场地等设施。(4)低空科技展示馆占地约3.75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分设科技成果展区、互动体验区和会议报告厅。(5)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园区配套道路总长约10公里,新增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网约13公里,新建智慧路灯约800根,智慧路灯附着LED广告牌共计约800个,停车位共计约1500个,充电桩共计约300个。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3784.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05.21万元,基本预备费3921.37万元,建设期利息3436.28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84.3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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