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21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9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19
标题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FZ10102-0800-2024-00213
文号 梅发改审批〔2024〕199号
发布机构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12-1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2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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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政〔2024〕44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样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12-350124-04-01-453892)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白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研发中心、农业产业研学基地、农丰智链物流汇、 农业展示中心、电商展销直播基地、改扩建道路5千米、河道护岸整治、新建灌溉渠、步道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110.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4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0.34万元,基本预备费1122.96万元,建设期利息528.2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574.25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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